贏家的詛咒,講的是拍賣場的贏家情結,
贏得拍賣者的雖然得到了標的物,
卻不禁思考自己是不是開價太高了?
抑或標的物不值這價錢?
雖然贏了拍買,卻始終落入值不值的輪迴,
稱之。

今天我還是穿著操作褲岀門,
上衣也很懶,黑陸蛙直接就上了,
不過我有穿件小背心,算是搭配了一下。
這兩個月我的衣著打扮就是這麼著了,
一切就是走懶惰風格,
看起來整整齊齊,那就得了,
反正出來補習,自己舒服最重要。

今天是補習的第二天,
天氣非常的棒,
一出門就陽光滿面,
陽光輕輕的灑在身上,
耳朵裡聽著昨天新找來的音樂:
一首是節奏很清爽的花田錯,
一首是充滿度假風情Jack Johnson的upside down,
輕鬆的整個心情彷彿已經飛到充滿陽光沙灘海浪比基尼的加勒比海或是地中海海岸了,
我想我看起來應該很白痴,
我可能是眼睛迷濛帶著只有我自己懂的笑到補習班的吧!

下了課今天還有個重要行程,
要去買MP3用的充電器。
前幾天老弟也買了一組,
他買的是amex雙孔位的MINI EGG折疊式迷你充電器,
造型很時尚,形如其名,就是個雞蛋的樣子。
最值得稱讚的就屬他輕巧的可攜性了,
使用時打開來肚子裡就剛好是兩顆電池的容量,
旅行時折疊起來就像顆雞蛋一樣的大小,十分可愛;
價錢也很漂亮,建議售價290元,
光南賣199元,不過也就光南有賣!

我買東西的習慣是一定要訪價,
像這類日新月異的電子產品,
一個月不見,可能就已經進步到不知道哪個年代了,
只有在消費的時候多多去了解,
才不會買到過時不合用的商品。
優點是買到的東西自己很了解,
缺點是買個東西可能就要花上兩個小時。
我買電子產品的另一個習慣是要嘛買最好的,不然就挑最便宜的,
最後我帶的是士林電機的可放電極速充電組。

原因就像上面提的,
要不買最好的,要不就挑便宜。
本來我也有想跟弟弟一樣挑個最便宜的就好,
尤其是造型又漂亮,根本是打破市場行情,
不過考慮之後想到弟弟已經買一套了,
想要知道好用與否,問老弟就知道了,
於是挑了組高階產品試試,
總是要好的差的都用過,才知道這類商品的差別!
這是第一個原因。

再者,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產品,
不論是台灣、美國、歐洲、日本的充電器,
一率都是大陸製,幾乎是無一例外,
中國大陸世界工廠可見一斑,
唯一例外的是士電的產品,
全部都是台灣製造。
其他產品雖然掛了外國的廠牌,
也相信會有一定的品管水準,
不過我聽過個有趣的例子,
日本某間企業到大陸去設廠,
由於大陸什麼沒有就是地大,
他也很有趣,日本工廠有多大,大陸就蓋多大,
日本廠大門朝東,大陸廠大門就朝東、
場區這邊該拐彎,那邊該有棵樹一模一樣的複製,
場裡這邊站個女生,那邊有個警衛也完全沒改,
總而言之,整個厰就是一模一樣,
務求日本員工到大陸厰只要足不出廠,
窗戶一封就讓你看不出換了間工廠。
工程抵定,為求降低人事成本招募當地民工,
厲害的就在這了,教育訓練也沒少,
產線一開動,第一批產品良率只有35%,
日本廠長不敢相信抓破頭也想不通原因,
從日本掉來的大批的工程師、技師進駐,
花了三個月的時間,產線從頭到尾盯著看,
良率也只提高到85%,
證明大陸製品可靠性還是有待商榷。

第三,可放電極速充電組,
顧名思義可放電,
充電器可放電是有好處的,
電池難免有時會少用,
如果電池擱上一個月沒動,
充電前可以先行放電對電池來說可以當成是活化的動作。
同理如果電池使用一段時間後可以放電再充,
也有同樣的效果,會比較容易充飽電。

第四,極速充電組,
他的充電時間必然是短很多。
一般來說,4號電池電量900mA計算,
充飽電大約要花8個小時的時間。
那麼3號電池2600mA大約就要花上3倍的時間來充電,
一次充2顆時間又要再拉長,
急速充電器的賣點在這裡了,花錢換時間!

第五,這款產品走的是國際電壓,也就是100V~240V,
既然選擇高階商品,擴充性當然是一併考量!

第六,這款產品採取4獨立孔位迴路設計,
有很多人用充電器老是覺得充不飽電,
其實原因出在充電器。
很多充電器為求壓低成本,
常常採取4孔位雙迴路甚至是單迴路設計,
這樣的缺點是只有單一迴路,
如果四顆電池一起充電,
只要有一顆電池充飽了充電器就會斷電。
然而在使用上一般的產品對電量的認定恰好相反,
只要一顆電池沒電就認定是電池組沒電了,
於是電池在充不飽電的情況下自然表現不佳,
追根究底,其實非戰之罪。
獨立迴路的設計就可以避免這樣的問題,
不論幾顆電池充電,不論是不是同時開始充電,
他都可以保證電池能購滿滿的吃飽電,
也就避免了上面的問題發生。

綜合以上,帶了這款產品,
在這中間也有點插曲,
訪價的過程中這款產品我看到最便宜的要650元,
因為他沒有跟4號電池bundle一起賣,
因此電池要另外買,而2顆一組SONY的4號電池最便宜要240元。
我買的這間店家充電器開價800元,電池開價250元,
比其他高出甚多,
我會在這裡買的原因是因為店家擺明車馬跟我談價,
我以訪價看到的價錢890元去掉零頭開價800元,
將近砍了25%的價錢,想不到他也爽快的說好,
根據殺價不成文規定,他爽快我也就掏錢了。
事後我有點落入了贏家的詛咒,
殺價不就是漫天開價落地還錢嗎?
他一定是清楚外面東西更便宜才敢開這個價讓人殺,
我覺得我還是太小心了,應該開更低!
後來回家的路上,看到路邊的小小店面也掛著SONY的電池,
又跑過去問了一下,
不得了,只賣200元,
唉,贏家的詛咒!
搞不好,我甚至不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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